同濟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
【概況】
有著近百年歷史的同濟大學,現已發展成為擁有理、工、醫、文、法、經濟和管理的研究型、綜合性大學,擁有獨特的學科優勢、人才優勢,豐碩的科研成果,強大的科技實力。同濟大學擁有國內同類專業中教學和研究實力較強的六大學科群,它們是土木工程學科群、海洋地質學科群、環境科學與工程學科群、城市建設與建筑及材料學科群、機電與汽車學科群、道路交通學科群。依托同濟大學學科群優勢,
根據一校多校區的具體情況,我們制定了同濟科技園一園多基地的發展規劃,經過多年的加速建設,已初具規模。
同濟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是國家大學優秀園區,目前規劃總面積為1600余畝,占地660多畝,建筑面積10多萬平方米;園區注冊企業達700余家,在孵企業56家,畢業企業6家,研發機構8家。2003年,同濟科技園銷售收入達20余億元,利潤2億余元,上繳稅收5000多萬元,創造就業崗位數千個。同濟科技園經過多年的建設與發展已打造出同濟科技、同濟環保、同濟同捷、科投同濟、芯豪微電子、燃料電池、同濟啟明星等一大批高科技骨干企業。
同濟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是國家大學優秀園區,它依托百年同濟的學科優勢,按照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進程的特點和需要,建立了赤峰路孵化基地、國康路創業基地、安亭汽車研發基地和南匯產業基地,形成了一園多基地的良好發展態勢。
同濟科技園的規劃與發展呈現出如下三個階段:
一、2000—2002年規劃成型階段
這一階段在認識上確立了研究型大學辦科技園是自身改革發展的需要,也是作為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重要內容,并將建設同濟大學科技園納入了我校“十五”發展規劃。明確了科技園的功能定位,同時規劃啟動四個有一定規模的科技園基地,入駐50—100家科技企業,爭取盡早通過國家大學科技園的評估。
二、2002—2005年基本建成階段
這一階段將以園區基礎設施和高科技企業孵化器為先導,積極推進區內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科技園基本運作模式,完成園區主要建設項目。具體包括:構建管理規范、富有活力的內部管理創新體系,形成高科技企業孵化的配套服務體系。
2003年10月份同濟科技園通過科技部和教育部專家組的評估驗收,并獲得2003年全國優秀國家大學科技園稱號。
三、2005年—2007年發展完善階段
這一階段中要實現園區科技研發、高新企業孵化、高科技投資、教育培訓等主要功能,形成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國內一流的大學科技園。在此階段,通過體制創新和結構調整形成3—5家上市公司,使科技企業總產值達到50億元以上。
我們相信,在今后的征途中,發揮同濟優勢,依靠當地政府,構建創新體制;同舟共濟,定能共創科技園的美好未來;為同濟大學創建一流大學,為社會經濟發展作出新的貢獻,向同濟大學的百年校慶獻禮。
【優惠政策】
一、企業所得稅
1、孵化企業領有科技經營證書,并全年科技收入占全年總收入的50%以上,享受企業說得稅兩年全免;
2、經高新技術成果轉化認定的項目,自認定之日起,對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屬地方收入部分,前三年全額返還,后兩年返50%。對經認定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成果轉化項目,前五年全額返還,后三年返50%;
3、經認定為市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所得稅。若出口產品產值達 到當年總產值70%以上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所得稅;
4、列入國家或市級產業化計劃(火炬計劃、星火計劃、成果推廣計劃)項目、列入市科委中試產品計劃、經市計算機應用與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計算機產品(軟硬件、信息服務業)、經市現代生物與醫藥產業辦公室認定的現代生物與醫藥產業的產品,由此實現的項目已交所得稅,可享受先征后返兩年;
5、簽定技術“服務、咨詢”合同的服務凈收入(可提取20%獎酬金計入成本)在30萬元以內免繳所得稅。
二、 流轉稅(增值稅、營業稅)
1、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可分別持經上海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審定并加蓋“認定專用章”以及審定人印章的《技術轉讓合同》、《技術開發合同》的正本和申請報告,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免征營業稅;
2、對列入市科委《上海市新產品試制鑒定計劃(試制分冊)》的新產品,從認定批準當年起兩年內,對該產品上繳的增值稅屬地方收入部分,由區財政列收列支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