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業集群基地招商引資,項目簽約招商面積3.9平方公里,出售面積10畝起。參考地價60-80萬/畝(看行業)。
入住企業可享以下政策文件多重優惠
1、鼓勵國內外物聯網知名企業和重大項目落戶示范區。經認定的新設物聯網企業,當年或次年實際投資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其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貼。并自企業注冊成立年份起,可按其地方稅收貢獻前兩年100%和后三年50%給予獎勵。
2、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的引導資金,擇優100家以內省級成長性服務外包企業獎勵100萬,20家省級重點骨干型服務外包企業,獎勵200萬,10家省級基地龍頭型服務外包企業,獎勵300萬;
3、對入圍無錫市“123”計劃的企業,可按政策規定享受租金減免、資金補助、出口獎勵、人才獎勵等扶持政策。其中租金減免按從業人員人均10平米,第一年全免,第二、三年減半,資金補助最高2000萬元。
4、經市認定的新引進總部企業,其新增稅收地方留成部分,最高可按照前三年100%、后三年60%的標準予以獎勵。
5、對符合無錫市人才政策的國際國內頂尖人才及創新創業團隊,最高給予3000萬元科研成果產業化配套資金和500萬元安家費。
6、與無錫市區范圍工商登記注冊并正常納稅的各類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分別給予800元/月、600元/月、500元/月的租房補貼。
7、補貼服務外包的人才培訓,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補貼3000元/人,簽訂2年期勞動合同,補貼4000元/人,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補貼5000元/人;
8、重點骨干企業,首次入選“全國軟件企業百強”最高獎勵50萬。首次入選“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最高獎勵20萬,首次入選“江蘇省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最高獎勵10萬,無錫市軟件“十強”和IC設計“十強”的企業最高獎勵5萬。取得國家計算機信息系統系統集成資質1、2級的企業,1級獎勵10萬,2級獎勵5萬。獲國家、省市優秀軟件產品的企業,國家級10萬、省級5萬、市級2萬。
9、對于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可申報2010年7月1日期的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的營業稅免稅,已征收的從納稅人應交納的營業稅中抵減,2010年內抵不完的予以退稅。
10、對物聯網應用示范項目實行資金扶持,應用項目單個項目不超100萬資金扶持項目中物聯網方面總投資的10%,示范項目:單個不超1000萬資金扶持項目中物聯網方面總投資的30%。
11、對于物聯網和云計算實行多方面的扶持,已取得物聯網和云計算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按國際、國家、行業級別分別給予現有獎勵標準的1.5倍。產業化推進,10%貼息或資助,單個項目不超500萬。市級項目,按不高于市級投入額的20%予以資助,單個項目不超500萬,每年不超10個項目。市級應用被列為省級項目的,單個資助不超800萬,市級應用被列為國家級的,單個資助不超1000萬。
市政府統一規劃建設平臺,按不超市級投入額的30%予以資助,單個平臺不超300萬。
12、科技類新興產業、重點產業等領域,創新國際化載體建設最高資助500萬,特別重大項目報市科技創新與產業升級聯席會同意可給予“一事一議”。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原則最高資助100萬,對科技創新資助最高50萬。“一次核定,分期撥付”,最高資助100萬。市長質量獎最高獎勵100萬,科技進步獎一等獎最高2萬,騰飛獎最高10萬;專利金獎最高5萬。
13、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同層次外國科學院院士等,免費提供200平住房,在錫工作滿8年且落戶無錫,產權歸其所有。省級以上重點科學、重點實驗室、重點工程項目負責人;入選中央“千人計劃”;世界500強擔任中高級職務;中國500強擔任高級職務:政府提供150平住房,3年免租。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跨國公司、中國500強企業中高級職務:正高職稱2000元/月、副高職稱和博士1000元/月、碩士800元/月提供住房補貼。無錫千人計劃和530計劃引進的科技創新領軍型人才:在錫工作3年且落戶,按150平標準,政府提供全市普通商品房均價的30%補貼。居留和出入境、醫療、保險、稅收、配偶就業、子女入學:享受政府制定的高層次人才優惠政策。
15、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想小型微利企業,年所得額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無錫園區跓上海招商代表 葛老師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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