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必須要保有相當一部分制造業在本土,這尤其需要相應的土地資源配置。
不止是控房價,深圳近來也頻頻出臺政策,以穩定產業用房的租金。
5月27日,深圳市住建局發布《關于規范產業用房租賃市場穩定租賃價格的若干措施(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通過壓縮房地產中介、個人等“二房東”生存空間,編制廠房租金指導價等辦法來建立平穩健康的產業用房租賃市場,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不久前的5月20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扶持實體經濟發展促進產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的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提出城市更新中原功能為工業、產業用地的,其產業園區容積率可提高至3.5-4.0。
官方在解讀中稱,深圳有望實現1.6億平米的產業空間增量,讓深圳實體經濟為之提振。
土地資源短缺,成為了深圳實體經濟發展的一大掣肘。一家新能源汽車配件研發和生產企業的負責人近日將公司總部由深圳遷往了成都,他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因為土地稀少、廠房租金貴等原因,深圳正面臨著城市定位的轉型。
但實體經濟一直是深圳的立身之本,今年一季度,深圳GDP增長7.6%,其中,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8.6%,這比1-2月提高了4.6個百分點。但1-4月,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增速又降低至7.1%。
最近一系列的措施也表明,深圳希望再度激發實體經濟的活力。
工業區連片改造
2016年,深圳曾出臺《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提出確保中長期內全市工業用地總規模不低于27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設用地比重不低于30%。
隨著深圳可建設用地已逼近極限,確保工業用地規模需要全盤統籌。
總體而言,深圳市住建局指出,通過增加有效供給、優化供應結構、規范租賃行為、強化產業監管、促進產業用房合理使用、建立信息平臺、推進市場信息透明、租金指導等措施來穩定租金,從而建立一個平穩健康的產業用房租賃市場,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其中,增加有效供給是首要之舉。
針對當前舊工業區環境品質較差、產業項目落地難等問題,《若干措施》提出加強產業空間的規劃統籌,進一步加大供給力度,優化供應結構,實現產業用房供需平衡。
未來三年,全市完成不少于5個、單個用地面積原則上不少于30公頃的工業區集中片區的連片升級改造,建設高標準產業空間。
此外,支持舊工業區相關權利人按照相關政策,通過綜合治理、加擴建、功能優化等整治措施,增加一定比例的輔助性公用設施,適當增加滿足基本需求的研發辦公、配套商業空間,完善產業及配套功能,改善舊工業區環境品質。至2020年,全市完成舊工業區綜合整治建筑面積不低于500萬平方米。
《若干措施》也再度呼應前述《管理規定》,提出通過提高存量產業用地容積率、推進舊工業區升級改造等方式,提高工業區利用效率,確保產業用房規模供給總量不減。
深圳大學中國經濟特區研究中心副主任袁易明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科技創新中心離不開強大的制造業,否則會導致“創新空心化”。深圳必須要保有相當一部分制造業在本土,這尤其需要相應的土地資源配置。
發布產業用房租金指導價
深圳市住建局在上述《若干措施》的起草說明中指出,2018年以來,部分產業用房租金上漲較快、租賃行為不規范等現象直接增加了企業特別是實體企業運營成本,對保障產業發展空間、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產生了不利影響。
關于產業用房租金上漲的原因,除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產業用房優質供給增加以及產業空間結構變化等客觀合理因素外,還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主要包括:部分工業區“工改”預期改變了出租、承租意愿,產業空間供需信息不對稱,部分產業用房存在違規轉租、縮短租期、亂收費等市場亂象。
為進一步壓縮房地產中介、個人等“二房東”生存空間,推進實體企業善用產業用房,《若干措施》提出,加強產業用房準入監管、規范產業用房轉租分租行為、完善產業用房租賃后續監管機制等措施。
其中,產業用房原則上不得出租給個人、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未經備案的專業化運營機構。
5月29日,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向記者分析,這項規定某種程度上是為了防范此類用房的炒作,尤其是經過部分中介機構的代理,往往產業用房的成本反而增加,或者此類用房成為部分投資者的炒房對象。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加強租金指導,穩定租賃價格。由市房屋租賃主管部門開展租金跟蹤調查,建立健全租金調查體系和租金指數系統,根據市場租金水平、產業布局規劃和產業用房所處位置、配套條件等因素,編制全市產業用房租金指導價格,每年予以更新并向社會發布。
對于租金高出最近年度發布的指導價格15%的,市、區產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及時介入,經核實后可對出租人采取約談等措施。
嚴躍進表示,深圳是全國首個提出產業用房領域建立租金指數系統的城市,利好對租金的管控,這對于后續全國各地產業用房的規劃和發展等也有積極的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