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一、主要職責
1、編制開發區總體及詳細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2、制定開發區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務工作規定。
3、按規定權限審批或審核開發區內的投資項目,并報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
4、統一規劃、管理進區項目,依據規劃建設和管理開發區內的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
5、負責開發區的財政、地方稅務、國有資產、工商、物價、勞動、人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以及社會治安等具體管理工作。
6、興辦和管理開發區的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
7、管理開發區的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依法辦理開發區的涉外事務。
8、指導、協調、監督有關部門設在開發區的分支機構或者派出機構的工作。
9、行使縣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開發區黨的建設和日常黨務工作及黨的方針政策的宣傳貫徹工作。
2、負責上級黨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辦工作,對黨工委、管委會各項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3、負責黨工委、管委會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及其它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4、負責開發區對外宣傳和機關文明創建工作,負責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及有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5、負責機關的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機要、保密、信息和人大、政協提案答復等工作。
6、負責機關的車輛管理、服務接待等行政事務和后勤管理工作。
7、負責政策研究和開發區大事記整理工作。
8、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二)規劃建設局
1、負責開發區控制性詳規的編制和實施、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投資計劃的編制工作。
2、負責對開發區內土地的征用、出讓、轉讓、變更等進行統一管理。
3、負責審查開發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規劃設計方案、建筑方案。
4、負責開發區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以及園區綠化、凈化、美化、亮化等創建工作。
5、負責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環境保護工作。
6、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三)招商局
1、負責開發區招商引資、項目引進工作。
2、負責招商項目庫的建設和管理。
3、負責開發區對外招商宣傳、形象策劃。
4、負責投資咨詢和項目洽談,招商引資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5、負責組織進區項目的考察、論證和評估工作。
6、負責招商引資統計、考核工作。
7、負責擬定招商引資政策和激勵機制。
8、負責開發區經濟發展規劃的編制與實施。
9、負責開發區內優化環境工作。
10、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四)財政局
1、負責開發區一級財政的管理工作。
2、實施國有資產管理,協調解決有關國有資產產權糾紛,進行產權登記。
3、負責編制開發區的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4、負責開發區財務審計、監管和對外融資工作。
5、負責開發區內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兌現工作。
6、負責開發區內基建項目的審核、報批、決算工作。
7、負責區內企業工業生產的調度。
8、負責區內企業技術改造和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科技成果的申報工作。
9、負責向上級爭取技改、創新、融資等方面的項目和優惠政策工作。
10、負責對開發區國民經濟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11、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五)經貿發展局
1、負責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各類科技項目及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申報、管理。
2、負責開發區內企業專利、知識產權申報工作。
3、負責開發區商會工作。
4、監測、分析開發區經濟運行動態,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各類重大問題。
5、負責幫助協調區內企業做好上市等工作。
6、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六)綜合服務局
1、負責入區項目的全程代理服務工作,對入區項目涉及的行政審批、各種證照辦理實行一站式服務。
2、負責對入區項目建設過程實施統一的行政管理和服務。
3、負責對區內企業的生產經營和各種稅費征收實行統一管理
4、負責保障區內社會治安,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七)事務管理服務中心
1、負責編制開發區社會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協調和管理開發區的文化、教育、科技、衛生等社會事業。
3、負責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等工作。
4、負責開發區內的計劃生育基礎管理工作。
5、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遷、安置、環境優化工作。
6、負責開發區農村工作的日常管理以及水利興修、防汛抗旱、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工作;
7、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三、辦公地點
和縣石跋河路與龍潭北路延伸段交叉口 郵編:238200
領導成員及聯系方式
姓名 職務 李永俊 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伋興祥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王 軍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孫夕軍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張功錦 黨工委委員(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