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費楊生
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日前表示,我國土地政策在土地管理手段方面,應該由注重計劃指標約束向注重利益機制激勵轉變;不斷提高土地取得和保有成本,繼續加大土地保有環節的調控力度,進一步研究和完善財稅體制,減少政府收入對土地的過度依賴。
甘藏春認為,在耕地保護思路上,應該由注重保護耕地總量向注重保護耕地總量和控制建設用地增量并重轉變;耕地保護應始終處于優先地位,堅持采取世界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措施,死守18億畝耕地。在土地調控內容上,由注重關注總量向關注總量與注重結構和布局并重轉變。要根據不同區域土地承載功能實行不同的區域土地利用政策,積極完善城鄉土地政策和產業土地政策,平衡好土地、勞動力、資本和技術等各種要素的投入關系。
此外,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上,由主要用于城市向更多傾斜于“三農”和弱勢群體轉變。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和耕地占用稅征收標準,規范土地出讓價款使用用途。
有數據顯示,去年我國內地土地出讓金收入高達5500億元,有的地方財政成為事實上的“土地財政”。財政部、國土部等部門目前正在研究土地出讓金管理辦法,預計將于年內出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