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兵兵 柯鵬/文) 昨天,深圳市國土資源局發布消息,稱全國首個在公開出讓土地時規定配建公共租賃住房的地塊在深圳已經成功出讓。10月30日下午,一塊位于深圳寶安觀瀾的地塊被要求把住宅建筑總面積中15%的住房無償提供給政府作公共租賃住房。
據了解,該地塊為商住用地,占地面積為92820.7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22770平方米。在地塊土地使用權出讓公告中規定,該宗地塊內開發的商品住房項目,套型建筑面積90 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住宅面積的95%以上。這類住房套型建筑面積須為45至50平方米(超過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計),戶型為二室一廳或一室一廳。同時,競得人在項目建成后,將其住宅建筑總面積中的15%(計31503平方米)住房無償提供給政府作公共租賃住房,產權歸政府所有。
深圳此次首次提出開發商無償將部分住宅物業提供給政府,用做租貸用房。根據要求,地塊公共租賃住房建筑設計應納入住宅區整體規劃設計,集中建設。外觀應與整個住宅區和諧一致,并滿足基本居住需要,簡單裝修,廳、臥、廚、衛和陽臺齊全。競得人不得將公共租賃住房單獨分宗紅線另行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房源須在申請辦理本宗地項目商品住房預售前確定。業內人士稱此舉是縮短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周期的有效方式,也是深圳貫徹落實調控政策、穩定住房價格的具體舉措。但是,對于深圳市地方政府收回物業后以何種標準確定租房對象,如何管理等,目前尚沒有明確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