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二十九歲時,在和州任監稅官。
他到任三天,知州大人就要他陪同下鄉私訪。考察民情。一天早晨,點卯之后,二人結伴出門。剛出衙門,就碰到兩個老頭,撕撕拽拽,吵吵鬧鬧,來到州府衙門打官司。
知州和包拯立即把兩個老頭帶進大堂。知州將驚堂木一拍,說:“你倆為何事爭執,一早跑來打官司?”王老頭跪拜道:“大老爺,小人家的牛被他(指趙老頭)家的牛觸死了,求求大老爺為民作主,要他(指趙老頭)賠我的牛。”王老頭一面訴苦,一面遞上狀紙。知州大人又把驚堂木一拍,問:“有這事嗎?”趙老頭連忙下跪說:“回老爺,請聽小人稟明,牛打架是有這事,但是,當時兩條牛觸角,我無法拉走我的牛,他也拉不走他的牛,我們兩個人都拉不開自己牛,他的牛被觸死了,這能全怪我嗎?”知州大人見二人各說各的理,爭得難分難解,他也被這二人鬧得,一時也想不出主意來,感到十分為難,急得沒法子,只好叫包拯來斷案。
包拯便問:“你們兩家的牛都拴了沒有?”王老頭說:“拴的,我把牛拴在村前場地的牛樁上,趙老頭也把牛拴在村前場地的石碾子上,當時我們兩人都不在場。不知怎么搞的,兩條牛的牛繩子都斷了,觸起角來。結果,我的牛被他家的牛觸死了,他應該要賠我的牛。”包拯又問趙老頭:“是這回事嗎?”趙老頭點點頭說:“是的。不過,牛是互相觸角的,怎能要我賠牛呢?”
包拯聽了之后,當堂大筆一揮,在狀紙上判道:“兩牛觸角一死一活,活的同耕,死的同剝。”二人見了同聲贊道:“感謝大老爺,為我們判的公正。”知州大人也認為包拯判得既公平又合理,表示十分滿意。至今,包拯判牛一案的故事,還在和縣流傳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