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洪熙年間,和州南鄉(xiāng)有一對青年夫妻,男的好賭,經(jīng)常深更半夜不歸家,女的好色,偷人養(yǎng)漢,結(jié)果釀成了謀殺親夫的焚尸案。
有一天晚上,男的把錢輸光了,不到二更天就趕回家來。這時,他的妻子正在家里會野漢子。妻子忽然聽到自家丈夫在敲門,本來夫妻倆就不和,經(jīng)常吵鬧,這一下頓時火冒三丈。她把門打開后,伙同野漢子用褲子往丈夫頭上一套,并用兩只褲腳腿裹住他的嘴,隨后又把他拖到床上,用被褥活活地把他捂死了。
當(dāng)天夜晚,左鄰右舍人們聽到她家有爭吵毆打之聲。因為平時小夫妻倆經(jīng)常吵鬧,鄰居們也就習(xí)以為常,無人過問了。
天剛亮?xí)r,那婦人在家忽然大喊救命。左右隔壁人從夢中被驚醒,急忙趕到她家,她指著村后的柴棚說:“我家那小小的柴棚子失火了,我的丈夫在里面睡覺未回來,可能被火燒死了。”
眾人一聽,連忙趕去救火。只見屋焚灰燼,那婦人的丈夫被燒得焦頭爛額,面目辨認(rèn)不清。眾人見她只哭無淚的樣子,心生疑惑,就七推八搡把她押到和州知府大堂上,告她是謀殺親夫,焚尸滅跡的賤人。可是那婦人,口口聲聲大喊冤枉。
知府大人一看,見其哭,不悲傷,觀其臉,成灰色。忙把驚堂木一拍,說:“大膽潑婦,為何謀殺親夫,從實招來!”
那婦人哭哭啼啼,訴說丈夫晚上同她吵嘴,一時之氣,他就卷起被褥跑到自家村后的柴棚去睡。天亮?xí)r,那里煙霧騰騰的,跑去一看,柴棚已成一堆灰了,嚇得連聲呼救,已是人死棚毀了。請求大人查明!
知府大人見雙方各持己見,爭執(zhí)不休,但均缺少證據(jù),深思了片刻,命令眾人在一塊空地上搭起一草棚,堆放些柴草,然后又叫衙役弄來兩頭豬,一頭死的,一頭活的,用繩子把這兩頭豬分別捆綁起來,當(dāng)眾點火燒這草棚子。等草棚屋焚灰燼后,知府大人又命令衙役從灰中扒出兩頭豬叫眾人看一看這兩頭豬死的是否相同。大家一望,活豬死的時候把嘴張著,并有一嘴灰,那死豬死了嘴閉著,口內(nèi)沒有任何東西。然后,知府大人派遣仵作把死者的尸體弄來驗證,撬開嘴一看,口中也是干干凈凈的。這是什么原因呢?知府大人忙問大眾:“死者為何同死豬嘴里同樣無灰呢?”眾人無法解答。
知府大人說:“活豬初燒時,身雖被捆,但是急得亂咬,亂叫,故嘴里有灰也。”接著又說:“這頭死豬同死人一樣,都未張開口,道理就是死者靜,活者動的理由。”
那婦人一聽,未等過堂,就嚇得癱瘓在地,供認(rèn)不諱,當(dāng)場畫押,承認(rèn)是伙同野漢子共同捂死親夫后,再弄進(jìn)柴棚去焚尸滅跡的罪行。
知府大人隨即叫捕快把那同案犯捉拿歸案,問成死罪。并將兩犯打入死牢,秋后開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