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和州南鄉有個地主陰險毒辣,欺騙忠厚農民,一連三年雇工,要人從農歷二月初起,到八月底止,共做農活七個月,卻規定七個月工錢以七個銀環連在一起為標志,而且只準第一個月砍斷其中一個,以后不準再砍。但是每一個月只準拿走一個銀環,不準多拿,也不準存放,七個月期滿,銀環拿完,然后以每個銀環兌換一擔米結算工錢。如辦不到的話,不僅拿去的銀環要交回,而且工錢分文不給。
就這樣接連三年害苦了三個忠厚農民。
第三年,被坑害的張小三氣不過,就把這事告訴了張仕祿,請他想個好辦法來制服地主。
張仕祿聽了張小三的訴苦,非常氣憤,對張小三說:“你明年還替這個地主家去幫工,看他怎么樣,如果按照原來的規定去辦,你就提出每個銀環作為兩擔米工錢。要是地主不肯的話,你二話不說往回走。”
張小三按照張仕祿的話去了。地主先歪著腦袋說:“你的條件我贊成,但我也要加個條件,如果取不出第二個銀環,就要罰你白干到年!”
張小三聽地主這么一說,心里忐忑不安,但想起張仕祿的話,就大膽地說:“好,我們立個字據,不得反悔,誰反悔,誰就輸。明天我請鄉下代筆先生寫據作證,你愿意嗎?”地主哈哈大笑:“可以,可以,鄉下佬,大草包,就依你去請吧!”
當天,張小三把雙方所定條件一五一十告訴了張仕祿,并請他寫個字據為證。張仕祿把字據寫好后,一面交給張小三,一面教他:第一個月用刀砍掉第三個銀環,以后采用輪流換取的方法,這樣不就全部獲得七個銀環了嗎!
張小三喜出望外,結果將兩年幫工高價工錢全部收回,地主一下子付出十四擔米工錢,氣得癱軟在地,爬不起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