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企業在別國繳納的所得稅都能回國申報抵免嗎?
答:有些特殊情況是不能回國申報抵免的,主要有以下情形:
(1)按照境外所得稅法律及相關規定屬于錯繳或錯征的境外所得稅稅款;
(2)按照稅收協定規定不應征收的境外所得稅稅款;
(3)因少繳或遲繳境外所得稅而追加的利息、滯納金或罰款;
(4)境外所得稅納稅人或者其利害關系人從境外征稅主體得到實際返還或補償的境外所得稅稅款;
(5)按照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已經免征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境外所得負擔的境外所得稅稅款;
(6)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已經從企業境外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稅稅款。
不同幣種繳稅匯率如何折算
問:我公司取得的境外所得在A國以該國幣種繳納稅款,請問在境內稅收抵免時,如何折算匯率?
答:你公司記賬本位幣如為人民幣,應按該境外所得入賬時使用的人民幣匯率折算;如記賬本位幣為其他幣種,應按實現該境外所得對應的我國納稅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
